2022年9月27日学校发布了《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,学院根据校发文成立了评审小组。学院根据《澳门威斯人3775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(修订)》(校发〔2020〕88号)、《澳门威斯人3775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(修订)》(校发〔2020〕89号)校发文分别制定了《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》《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》。
经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与评分,选出2022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得者如下:
国家奖学金:
寇莹颖(2019级)熊勇杰(2020级)杨德培(2020级)王嘉辉(2020级)
孟雨菲(2021级)
国家励志奖学金:
张文静(2019级)欧芳婷(2019级)刘启凡(2019级)李朗睿(2019级)
仁青拥增(2019级)海霞(2020级)赖雅妮(2021级)杨娅丹(2021级)
公示时间:2022年10月5日至7日17:00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反映。为便于调查核实,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,反映的问题应事实清楚,对无实质内容的一般不做调查。
联系方式如下:
沙河校区学院11号楼305办公室,联系电话010-61776055
电子邮箱:yandonggz@126.com
联系人:梁老师
澳门威斯人3775
2022年10月5日